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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09月份 醫師看診時間表出爐~
109年09月份醫師看診表出爐囉~~
教育部表示,為強化學校各項防疫措施,利於校園落實執行,爰依據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」因應指引「社交距離注意事項」、「公眾集會」、「大眾運輸」等原則,規劃針對防疫相關工作項目執行注意事項,以使學校辦理校園防疫有所依循,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- 考量新學年開始前暑假期間較長且有新生進入校園,各級學校需持續落實健康監測機制,自開學2週內,學生進入學校需量測體溫,並請家長及教師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。開學2週後,校園健康監測機制由學校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、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相關規定,經學校召開防疫小組會議討論後決定。
- 依據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」因應指引「社交距離注意事項」,幼兒園到高中屬特定人員上課,需注意通風良好,儘可能維持社交距離,不硬性配戴口罩。
- 班級應以固定人員執行配膳(打菜)作業,落實正確手部清潔、量測體溫、戴口罩等防護,配膳過程不說話、不嬉戲等措施。
- 教室及學習場域環境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及定期消毒,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搭配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,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,保持通風,相關事項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25日「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- 學校實施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,應保持防疫足夠之社交距離,做好防疫措施,不硬性配戴口罩。針對容易肢體接觸或團隊性運動項目課程,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、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,以符合足夠的社交距離,維護師生安全。
- 搭乘學生交通車時應配戴口罩,學生交通車(含租賃) 分別於發車前、收班後,應以學生接觸較頻繁之車內座椅、扶手、拉環等處實施消毒作業。
- 密閉空間集會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皆需戴口罩,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應完備落實各項防疫規範,不受人數限制。
- 因應疫情並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安全,校園室外場地對外提供使用,須符合實名制;校園室內空間,使用單位應檢具防疫計畫書,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加強防疫措施,經學校評估確有需要,學校得依相關規定對外提供。
- 學校教職員工生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,均應明確填報並經核准,以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,返國後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實施居家檢疫14天後,始得返校上課(班)。
- 因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維持一級開設,學校教職員工生倘有發燒、咳嗽、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,或有腹瀉、失去嗅、味覺等相關症狀,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立即就醫診治,避免到校上課上班,學校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
- 校園停課,維持依據109年2月1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「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停課標準」辦理,後續若有需要,再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。
教育部呼籲,防疫最基本且最重要的措施仍是:落實勤洗手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,請學校及家長共同為校園的師生健康安全把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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